法治安徽网讯 将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倍,定为该市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高于全省水平。7月1日,记者从蚌埠市司法局获悉,为了让公共法律服务惠及更多人群,该单位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民办实事项目,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
《方案》提出,推进三大领域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均衡配置城乡基本服务资源,加强全域特别是县域公共法律服建设,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基本公共服务权益。创新四项服务管理体制机制,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探索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体系,整合资源推动建立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110”报警电话联动机制,建立评价制度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实施“五新”举措,进一步扩大受援面,将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定为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倍,高于全省2倍标准;总结推广司法辅助中心、家事法律服务中心成功经验向商事、破产等领域延伸;加强“三调联动”,大力开展警民联调,抓实诉前调解,拓展律师调解试点,提升访调对接效果;优化蚌埠仲裁委秘书处、仲裁员队伍,加强仲裁机构对外交流合作,打造皖北地区有影响力的仲裁机构;建立乡镇(街道)、村(居)无卷宗调解“以案定补”和村(居)法律顾问经费保障机制。
近年来,蚌埠市不断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智力支撑和财力投入,通过夯实“实体网”、共建“并联网”、优化“人才网”、织密“智能网”等一系列举措,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推出“接待热心、解答耐心、申请省心、细节贴心、回访关心”五心窗口便民服务规范,让群众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打造“智慧法律服务”,发布各类网上法律服务店铺191个,推行“掌上办”“指尖办”,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周莹莹 通讯员 姜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