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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月诈骗千万余元 一审获刑十四年半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0-07-08 09:26:30

法治安徽网讯 在不到两个月时间里,被告人许某通过编造各种理由行骗多人合计40次,诈骗金额达千万余元。6月29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该起案件,一审以被告人许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返还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5月至7月,被告人许某在没有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多次编造理由骗取借款,后无力偿还出逃外省,诈骗金额共计1081万元。在诈骗过程中,许某多以买房子、做生意、开工厂、承揽工程、生病住院等理由进行诈骗。其中,被诈骗最少的被害人潘某被骗5000元,最多的汪某被骗160万元。此外,许某还多次欺骗他人为其担保,在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处贷款47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通讯员 朱传忠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