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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的一方不能继承对方遗产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0-07-09 09:24:24

编辑同志:王某和蒋某于2015年在外租房同居,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期间,王某负责两人的一切生活开销。2年后王某因车祸意外离世,其父母和蒋某因财产发生纠纷。蒋某认为,两人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属于事实婚姻,王某置办的家中财产及王某的遗产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请问蒋某有权继承王某的财产吗?

读者:李明荣

李明荣读者: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居关系人不在此列,因此同居关系的一方不能继承对方的遗产。根据2001年颁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1994年2月1日后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不再按照事实婚姻处理。王、蒋两人同居于2015年,其事实婚姻依法关系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