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7月2日,马鞍山市交警部门在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中,依法查处一起故意遮挡电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当日9时许,马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雨山大队执勤民警在雨山路与太白大道交叉口查纠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时,拦下一辆没有号牌的两轮电动车。经仔细检查,民警发现这辆电动车尾部其实已经安装了车牌,号牌也与车辆核实无误,但是车牌上又安装了一块塑料牌,将车牌完全覆盖,涉嫌故意遮挡电动车号牌。面对交警询问,驾驶人高某承认了自己故意遮挡车牌的违法事实。
据了解,高某给自己的电动车办理了登记上牌手续后一直没有安装号牌,直到最近听说交警严查电动车才匆忙装上。由于自认为只要挂了号牌就可以,能不能看见车牌无所谓,高某自作聪明将原来车上的塑料广告牌覆盖安装在车牌之上。
民警责令电动车驾驶人自行清理遮挡的塑料牌,并针对高某未按规定安装非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当场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通讯员 彭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