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7月3日,殷某因无证驾驶肇事逃逸被淮北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处于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20天的行政处罚。顶替者刘某因错态度良好,被批评教育。
佑,我出车祸了,你快过来。”6月29日晚,不明情况的刘某接到好朋友殷某的电话后,急匆匆赶去交通事故现场。当晚10点半,淮北云顶国际酒店门口,一位驾驶人因操作不当,连撞两车,造成三车严重受损。
“佑,快跟我换下衣服,替我一下。”面对殷某的要求,刘某没多考虑。刘某穿上殷某的衣服后打了报警电话。而殷某继续娱乐去了。
淮北交接一大队的交警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在现场勘验过程中,交警发现现场车损严重,交警怀疑驾驶员酒驾嫌疑。
经群众反应,报警人刘某并非真正驾驶人。一大队事故中队刘亚东收集了云顶大厅、门口监控,肇事车辆卡口监控。
交警展开细致排查至凌晨两点。经排查肇事者先后进出云顶换了着装,视频中的肇事者与报警人刘某上衣、裤子及眼镜都相同,唯独鞋不同,发型也不一致。6月30日,报警人刘某被传唤至交警一大队,刘某一口咬定自己就是驾驶员。民警查看了刘某的通话记录,发现事故发生是刘某和殷某通话频繁,随后通知殷某前来询问。面对清晰的视频监控漏洞,双方承认了顶替事实。
交警经进一步调查,肇事者殷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祖振东 付玲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