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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有区别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0-07-14 09:41:03

编辑同志: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性质上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经常难以区分。请问两者存在哪些区别?

读者:张淳

张淳读者: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特殊的承揽合同,首先应当以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合同的性质。同时,还要从以下方面区分:建设工程施工主体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承包人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的法人。承揽合同的标的小,对定作人一般没有发包要求,承揽人可以是具有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国家对建设工程实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承揽合同以当事人合意为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承揽合同既可以是书面,也可以是口头;建设工程总包人将其中部分工作交与第三人完成时,须取得发包人同意;承揽人有权将部分辅助工作交与第三人完成。承揽合同分包后,次承揽人就完成的工作向承揽人负责;建设工程分包后,分包人就工作成果与总包人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