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几年前王某携子与我重组家庭,2018年王某的儿子远离家乡,到外地做了上门女婿。2019年王某病重,其间亲自书写了一份遗嘱。遗嘱中载明,他死后一切财产归我一人继承。王某死后,其子要求作为法定继承人与我一起继承其父的遗产。请问一方死后留有遗嘱,又有法定继承人,该怎么办?
读者:秦阳
秦阳读者: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或遗赠办理;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王某生前已立有一份遗嘱,对自己的遗产进行了处理,指定其财产由你一个人来继承,作为王某法定继承人的儿子早已成年,有独立的生活能力,经济和生活均不困难,不需要靠其父的遗产来生活,故其遗嘱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你可以依法继承王某的全部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