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近日,家住霍山县磨子潭镇磨子潭村的陈某与王某愁眉不展,在集镇安置点选址的新房盖到一大半停工了,工程款已给付90%,而承包方郑某本人却“玩失踪”。
该镇司法所长张佳佳知悉后,了解到:2019年9月4日,陈某和王某经人介绍将新建房屋工程承包给了衡山镇的郑某,书面约定了完工日期,但郑某未能按时交付且多次阻止陈、王二人另找他人施工。张佳佳所长几经周折联系上了郑某,调解中,郑某说到原协议约定的三层楼房又被要求多增加一层,郑某也按照要求增加施工了,但是陈、王二人却迟迟不肯给付新增楼层的造价,因此才选择停工。
了解到双方争议的焦点,7月7日上午,张佳佳所长主持了双方到场的调解工作,结合相关法律条款,告知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约定有争议的地方,应该充分协商,尽量保证原合同的继续履行。
经过多番沟通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焦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充协议,陈、王两户一次性增加给付郑某5万元,郑某承诺于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房屋交付,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今年以来,霍山县司法局以矛盾纠纷排查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群防群治,为“法治霍山”、“平安霍山”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法治宣传活动形式多样。霍山县司法局结合“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通过“法律六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培养“法律明白人”、“霍山普法”微信公众号、“法治霍山”手机台等形式,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单位等,宣传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群众解疑释惑,通过线上线下多举措培育群众的法治思维,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遏制了矛盾纠纷的发生和发展。同时,各司法所结合各乡镇村近期发生的调解案例,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把法律政策宣传和道德教育融入到调解纠纷的过程当中,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
二是重点人员排查走访到位。结合防控疫情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及涉邪人员的管控工作,及时摸清相关人员的信息,通过走访,掌握他们的思想行为动态,认真排查是否有情绪波动或反常现象、家庭关系是否融洽、社会关系是否良好、是否有重新违法犯罪的迹象等。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迅速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落实“定人包案”制度,明确部门责任和包保责任,确保人员稳定可控,坚持把安全隐患问题化解在初始状态,解决在事发当地。
三是多方联动构建调解工作机制。针对矛盾纠纷的多样性、特殊性,霍山县司法局联合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制定出台了《霍山县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出台了《霍山县“检调对接”实施办法》等文件,经过调研成立了霍山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霍山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构建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实现优势互补,提高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效率,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及时有效。该县各乡镇、村(社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矛盾纠纷防控处置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定期不定期开展入户宣传和登记排查工作,通过走村入户的方式,及时处理遇到的如邻里矛盾、婚姻纠纷、赡养纠纷、征地拆迁等各类民间纠纷,通过“随手调”就地化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了矛盾激化至民转刑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各乡镇司法所联合综治办、派出所等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排查调解,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排查调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力量,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解决在所在村所在乡镇,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上半年,霍山县各乡镇调解共组织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379件,调解成功1371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通讯员 杨谋红 汪余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