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老人抚养孙子女可追索抚养费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0-07-22 10:50:50

编辑同志:我老伴去世后,儿子、儿媳不顾我一再拒绝,将孙女交给我抚养,自己外出打工两年没回家,也没有给过一分钱。我要求他们支付我抚养孙女期间垫付的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儿子、儿媳竟说抚养孙子女也是祖父母的义务,符合传统习俗。请问他们的理由成立吗?

读者:高秀珍

高秀珍读者:《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根据来信反映,你的行为符合该构成要件:一方面,你不具备必须对孙女承担抚养义务的法定条件。另一方面,你属于为他人进行管理或者服务,所以你有权向儿子、儿媳追索抚养费。

由江西兴国县人民法院法官颜东岳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