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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0-07-27 10:08:58

为依法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近年来,亳州市依法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全力推进高素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亳州市社区矫正工作是从2006年6月开始试点,2007年在全市全面推开。 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已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2.2万余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9万余人。

▲亳州市司法局机关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亳州市工作实际,2006年初筹备建立亳州市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初步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2006年6月在亳州市蒙城县落实启动试点工作,召开试点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业务培训,配备工作人员,确定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计划和各项保障措施,开始实施社区矫正试点。并于2007年在全市县区全面扩大试点。

按照“总结经验、大力推进、确保质量、务求实效”的总体思路,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自开展社区矫正试点以来,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借鉴首批试点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以确保矫正质量为核心,努力在社区矫正程序的严密性、准确性,矫正方法的科学性、实用性、有效性上下功夫,整合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各级党委、政府注重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法院、检察、公安、民政、财政、人事、编制、劳动保障等部门紧密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总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努力下,各县区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宣传和引导,强化矫正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矫正质量,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较好效果。

▲谯城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使其增强守法意识,遵守相关法规,成为守法公民。

2016年1月,亳州市编委在关于设立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支队的批复中明确社区矫正支队为亳州市司法局内设机构;各县区编委在关于设立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的批复中明确社区矫正大队为司法局内设机构;同年启动实施县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按照统一项目名称、统一场所设施、统一功能规划、统一面积标准、统一规章制度“五个统一”要求建设,截止到年底,全市三县一区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市各县区都建立了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平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办公窗口、监管教育场所、社会力量参与平台、信息管理监控中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等功能于一体,使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由虚到实根本转变,成为社区矫正发展的重要基础,成为显示司法行政职能标志。目前,全市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司法行政人员166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聘社区矫正各类辅助人员164人,分别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出台了《亳州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亳州市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交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环节的工作规定,构建社区矫正形势分析研判、执法考评、重大事项报告、突发事件预警处置等工作机制,细化完善工作流程,规范社区矫正档案,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建立了由各级党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各家参与的社区矫正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制定了《亳州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联合有关单位出台了《亳州市社区矫正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亳州市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主要制度,明确了工作流程和执法管理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亳州市财政局、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的意见》,按照社区矫正对象数量每年1500元标准核定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有效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实施。

▲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心理咨询辅导。

建立“分段、分级、分类”矫正体系。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认真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日常报告、外出审批、定期点验等日常管理工作,完善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刷证、手机定位、电子腕带应用监管等信息化管控措施,落实“日定位、周听声、月汇报、季评议、年考评”措施,同时,实行社区矫正对象分类、分级管理,对重点人员建立联管联控工作机制,实行“二级包案”制度,有效预防脱管漏管现象。创新教育矫正方法,按照教育矫正工作职责,落实治本安全观,推行个案矫正、分类分阶段教育和心理矫正措施,抓好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工作,指导督促各地结合社区矫正对象自身特长开展社会公益劳动。积极开展适应性帮扶工作。加强与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和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扶政策,打造社区矫正“黄丝带帮教”品牌,使社区矫正对象成为守法公民。

▲谯城区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监管,确保安全稳定。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民政、财政、卫生、教育、人社等多个部门和乡镇、村(居)委员会多方合作,特别是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入矫接收、撤销缓刑、假释以及收监执行、移送等环节上衔接配合,以及困难求助等帮扶措施落实上做到形成整体合力。为了能够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亳州市建立健全了市、县、乡镇三级人民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议事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不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

▲谯城区社区矫正中心利用“手机+电子腕带”的定位功能,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全程跟踪,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科技化、智能化水平。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并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亳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支队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为契机,依法履行社区矫正主管部门职责,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高潮,深化认知,提升理念,依法办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其次,他们还注意修订完善现有规章制度。对本地区制定的社区矫正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修订”的原则,年内计划完成所有规章制度的清理修订工作,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一律停止执行。同时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社区矫正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以使社区矫正法更具有操作性。该支队还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推进“智慧矫正”,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犯罪的因素,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罗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