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为发挥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职能作用,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近日,蒙城县法宣办、司法局、教育局联合在蒙城县第一中学报告厅举办2020年全县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培训班,全县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和全县各学区(联盟)、县直各学校、城区民办中小学及乡镇中学分管副校长近140人参加了培训。
在开班仪式上,蒙城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静以“如何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纽扣”为主题,阐述了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性,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要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上要有细心、耐心和热心,练好“绣花”功夫,引导青少年用法律扣好人生第一粒纽扣,让法律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蒙城县普法讲师团成员、安徽京奇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剑,结合多年办理的案件,剖析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一是不良习惯。青少年若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贪图享受,不思进取,经不住金钱诱惑会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二是抵御能力差。由于青少年涉世不深,分辨事非能力低,容易被坏人拉拢利用或者青少年义气用事,不计后果而走上犯罪的道路。三是家庭的影响。有一些青少年因父母感情不好或离异造成性格孤癖、内向、不好交往等不正常心态导致犯罪,还有的因父母溺爱,不良影响失足犯罪。四是教育的漏洞。有些青少年接受法治教育不够不够,法律意识淡薄,不能遵纪守法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梁律师针对以上青少年犯罪原因围绕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以案释法,梁律师的讲座观点突出,内容丰富,既有深度又有高度,具有很强理论性和实用性。
蒙城县教育局戴雷副局长强调,各中小学校要以“创建法治学校,提升青少年素质教育”为总要求,从基础抓起,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确保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以培养“守法小公民”为目标,开展好开学法治第一课、宪法晨读、法治讲座、法治征文和诵读比赛等活动,要运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模拟法庭”、“小交警”说法、“我与法律同行”演讲比赛等活动,突出 “实、新、活”,增强互动性和趣味性,让青少年在潜移默化中增长法律知识。同时,要丰富青少年普法载体,充分发挥第一课堂主渠道的作用,积极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教育资源,开展多形式的课外教育、社会实践、活动,使法治教育成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通过培训,增强了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了业务水平和法治素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王凤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