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近日,霍山县政务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二轮摩托车碰撞一名行人后,驾驶员驾车逃离现场。事故发生后,霍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细勘慎查,连续作战,在相关警种的大力配合下,历时半个月,成功将该案破获。
2020年7月15日19时35分,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接指挥中心指令称:“在霍山县与儿街路烟草公司门前,一名老奶奶摔倒在地,需要救助。”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事故现场,只见一名老奶奶侧卧在路边,头部伤情明显,而现场未发现其他相关痕迹及车辆碰撞所遗留的碎片,当民警在询问伤者时,该老人一直坚称是走路时自行摔倒。见老人伤势较重,民警立即将伤者送医救治。
●是撞伤还是摔伤
现场勘查完毕后,民警走访报警人、附近居民及周边商户,均未看到事发时详细情况,为进一步核实案情,民警来到县医院,了解伤者伤情。经了解,伤者头部受伤严重,初步诊断为颅脑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并已陷入昏迷。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次日,民警再次来到县医院,稍作清醒的伤者依然陈述自己是走路时摔倒,但伤者的一句话,让民警起了疑惑。“我当时走着走着,就感觉身体突然转了一圈,然后就摔倒了”。民警分析,一般摔倒时,大多是直接前倾、后仰或者侧摔,只有受到外力作用的情况下,身体不受控制才会旋转后倒地。“这很有可能是一起车辆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民警罗成、张海东默契地对视一眼后,立即回到中队,将调查得出的疑点逐级报告。
●逃逸的二轮摩托车
“大家一定要细心,我们先把周边所有装有监控的住户、商铺、单位先找一遍,看能不能找到线索。”副大队长陈世穆在事发现场向中队民警说道。随后,民警沿事发地点挨家挨户询问查看,终于,在事发地点的远处,找到一公共视频,从视频反映来看,能隐隐约约照映到事发现场。而通过调取事发当天时段的视频,能明显看出,事发时间段,当时伤者正沿路边由东往西步行,被一辆同向的二轮摩托车所挂碰,行人及摩托车均倒地,但事故发生后,摩托车驾驶员爬起来后,只是走到伤人跟前看了一眼后,随即推起摩托车,驾车向东逃逸。
●成立专案组
逃逸事故刻不容缓,案件定性为逃逸事故后,大队立即启动预案,并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会上,大队长李杰调整了排查思路,强调了案情性质,同时邀请县局情报大队参与给予协助,要求所有参与侦查案件的人员克服一切困难,不破此案,绝不收兵。并将所有参战人员分成三组,一组在案发现场继续寻找有利线索,一组与情报大队民警查找逃逸摩托车的行驶轨迹,一组沿案发现场向外围扩散开展摸排工作。案发第三天,案件出现了实质性的进展,通过情报大队调取的事发前肇事摩托车的行驶轨迹,得出肇事车辆系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驾驶员为女性,车身呈红色,且装有粉色遮阳棚,在获得这一有利的线索后,民警再次调取事发后肇事摩托车向东行驶的轨迹,但经过一天的比对,并未发现疑似车辆,难道这辆红色摩托车凭空消失了?案件似乎再次陷入了僵局。
●寻找蛛丝马迹
7月23日上午,在第二次的案件分析研判会上,民警集思广益,再次研判后,得出肇事驾驶员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摩托车可能向东逃离后,为了躲避沿途监控,极大可能沿周边小路逃离,随即,民警调整侦查方向,在事发周边所有的小路出口处调取沿线视频,扩大搜寻范围,同时,调取事发前一周案发地点的视频,经过两天的甄别,最终从视频中发现了肇事摩托车事发前一周的行驶轨迹。在事发前一周,该肇事摩托车多次沿事发路段由西向东行驶,并朝开发区方向行驶,通过调取开发区周边外围视频,得出肇事摩托车并未离开开发区,极有可能是开发区东侧的小区居民。随即,专案组立即重新整合,并由开发区派出所协助,分成四组走访开发区东侧所有的居民小区。
●持之以恒水落石出
为防止“打草惊蛇”,所有民警全部换上便装,每天走访附近所有小区及停车场,重点找寻红色带雨棚的摩托车,经过连续7天的摸排,7月30号,民警在开发区翰林院小区某单元楼下摸排时,一辆相似度极高的红色且装有粉色遮阳棚的摩托车落入民警的视野,经开发区派出所调出翰林院小区该单元所有住户的身份信息进行比对以及逐户的排查,确定该单元住户赵某有重大嫌疑。民警立即传唤赵某到大队接受调查,面对民警的询问,赵某对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并陈述,因心存侥幸,逃逸后更害怕被拍到,故事发后沿周边小路逃逸至淠阳湖附近的公厕躲藏,并将身着白色的衣服换掉后,驾驶摩托车一路躲避监控回到家中。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面对这样一起逃逸事故,在侦查条件极为不利且逃逸驾驶员具有一定反侦查能力的情况下,从毫无价值的现场以及当事人一再否定他人碰撞,最终,侦查组在县局情报大队、开发区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通过甄别海量视频以及不分昼夜的摸排,成功将该案侦破,还伤者及社会一个圆满的交代。
(通讯员 杨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