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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日常监管与稽查办案深度融合,实现1+1大于2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0-08-17 11:07:09

法治安徽网讯 为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扩大案件来源渠道,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使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提升日常监管效果,促进日常监管与稽查执法的有效衔接,实现监管和稽查效能双提升。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2020年1月,推行综合执法大队、局机关业务股室、基层市场监管所“三位一体”的全员办案执法新模式,充分发挥各业务股室在各自监管领域的专业优势,探索业务股室参与“独立办案、联合办案、协助办案”工作机制,实现日常监管与稽查办案业务深度融合。通过前期探索和实践,打造了一支能办案会办案的执法队伍,办案数量和质量实现新突破,全县市场秩序持续向好。

一、创新执法办案模式,实现日常监管与稽查办案业务深度融合。

为实现执法办案由传统的“割韭菜”式向“挖竹笋”式转变,日常监管由传统的点、线、面的“平面式”向全方位“立体化”转变,该局要求各业务股室、基层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从维护经济发展、保障市场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紧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安全隐患,突出主业,以案件查办为抓手,促进市场规范。要求局机关各业务股室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积极参与执法办案,坚持“管罚结合,全员参与”,“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实行综合执法大队、业务股室、基层市场监管所联动机制,形成“队抓大案、股抓办案、所抓规范”的格局,实现监管与稽查业务深度融合。该局明确办案单位包括综合执法大队、各基层监管所和局机关各业务股室,各业务股室每年主办5件以上一般程序案件,保障性股室每年参与1件以上协办案件,相关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由相关业务股室牵头办理,综合执法大队和基层市场监管所配合。同时把案件查办纳入年终考核、评先评优重要内容,结合案件数量、办理质量、新颖类型等进行综合考量,实行一季度一通报,形成每一位执法人员“能办案、争办案、办铁案”的新局面。

二、打破界限,实现监管与稽查执法“联合作战”。

一是“协助办案”。对办案机构在案件办理中遇到的疑难杂症,各业务股室专业人员及时介入进行业务指导和协助,尤其对年轻同志在案件查办方面进行传、帮、带。通过多种业务的交叉锻炼,执法人员在实践中互帮互促、互带互学、互通有无,使案件查办“快、准、优”。

二是“联合办案”。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或查办中发现涉及多部门管辖的问题能整合全局力量执法办案,打破股室界限、部门界限,实现“联合作战”。

三是“独立办案”。发挥业务股室在各自专业领域业务“权威”作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案源既能监管又能办案。对其涉及的业务监管领域能独立办成权威式案件、具有指导意义的样版式案件。

三、锤炼执法队伍,实现单位整体工作能力全面提升。

该局通过推行“股、所、队全员办案”模式,促进全体执法人员及时更新知识结构,学习案件查办技能,适应办案需要,近年,该局陆续招录30余名新公务员,分散在各股室所,如何让年轻同志迅速成长为单位的中流砥柱,需要整体推进,全方位锤炼,而办案是锻炼队伍最好的方式,通过办理一个案件可以系统的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通过集中业务培训、案件互查互评、办理样版案例、参与案件讨论研判、联合办案等多种形式,办案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监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办案技巧、办案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使基层监管所执法人员成为面面俱到的“全科医生”,局机关业务股室执法人员成为术业有专攻的“专科医生”,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成为能够上手术台做大手术的“外科医生”。

四、转变办案思路,实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

该局推行业务股室办案模式以来改变以往日常监管与稽查执法分离的弊端,完善股室、所、队全员办案机制,使案件办理变被动等举报到主动查找案源,形成了立足本职、立足辖区、立足现有力量监管执法效能的最大化,通过“立体化”监管和“挖竹笋”式的执法办案,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实现1加1大于2的执法效果。

截止目前,该局共办理各位行政处罚案件300余件,其中各业务股室独立办案19件,联合办案41件,协助办案33件,案件类型涵盖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广告、农资、知识产权、价格、合同等诸多领域。通过推动业务股室办案,让每一位市场监管人员都能参与行政执法办案工作,使市场监管队伍得到锻炼,更好地提升市场监管部门的整体执法办案能力,提高了市场监管效果,震慑了不法分子,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营造了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以“手起刀落抓办案”的决心和勇气,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重点产品、重点领域的违法行为,为来安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保驾护航。

(刘金保 岳正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