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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骑车买菜伤人雇主要担责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0-08-26 10:06:16

编辑同志:我在李某家当保姆,负责洗衣做饭、保洁和日常采购。不久前我骑车去超市买菜途中,不小心撞伤沈某,造成沈某骨折,治病住院损失近万元。沈某要我赔,可我赔不起。请问沈某的损失应由我一人赔偿吗?

读者:汪媛

汪媛读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依法该损失由雇主李某赔偿。当然如果李某认为你存在重大过失(最终由法院认定),那么在向沈某赔偿后,可以向你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