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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调委定分止争促和谐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0-08-26 15:33:12

法治安徽网讯 大学生与六旬老人相撞,几经争执,最后在调解员的努力下,达成一致意见。8月26日,记者从淮南市田家庵区二大队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交调委”)获悉,为了保证调解协议履行,双方当事人还申请了司法确认,目前赔偿款已支付到位。

8月18日,大学生韩某某驾驶电动车行驶至泉山路兴华公司门口路段,与骑电动车的王某某相撞,致王某某受伤,掉了3颗牙且周身挫伤。事后,经交警部门认定,韩某某负全部责任。

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方面争议较大,经引导,双方来到交调委申请调解。调解员朱宗旭承办此案,发现案件较为棘手。伤者王某某年龄较大,已年过六旬,其本人及儿女们提出让韩某某承担种植牙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4万多元,而韩某某尚是在校大学生,其父母又不在身边,只有大姨和姨夫帮忙处理,最多只愿意赔偿1万元。

朱宗旭几次调解,都没有弥合双方的矛盾。为了打破僵局,朱宗旭建议双方都去牙科医院,面见医生详细了解具体费用。在此基础上,朱宗旭再次调解,双方均作出让步,由韩某某一次性赔偿王某某28000元。为了保证协议尽快履行,在朱宗旭的建议下,双方到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目前,此案已顺利结案。

一起涉及到人身损害的交通事故,能够这么快处理完结,离不开调解员的努力。朱宗旭告诉记者,在交调委担任调解员已有10年,每年平均处理600余起交通事故。当事人带着怒气而来,带着满意离去,就是他最欣慰的事情。

(通讯员 悄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