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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仲裁裁决可申请撤销式或申请不予执行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0-09-01 09:35:13

编辑同志:我单位与一家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按约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可裁决书出来后,我们觉得仲裁裁决不公正,可仲裁是一裁终局。请问不服仲裁裁决书,该如何救济?

读者:王翔飞

王翔飞读者:根据《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如对仲裁裁决书不服,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救济:1. 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2.申请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