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某房地产公司欠我工程款180万元,已经法院判决支付给我,该判决已生效。因该公司严重资不抵债,许多债权人正在申请执行该公司的财产,请问我能否直接参与分配?
读者:孙安
孙安读者: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508条规定,作为企业法人的被执行人财产不能清偿债务的,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处理;或者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516条关于执转破衔接程序的规定,具备破产资格的企业法人无法进入破产程序,执行程序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因此依法你不能直接参与分配,但可以以债权人身份积极申请被执行人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