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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助力“贫困户”依法维权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0-09-16 09:59:53

郎溪讯 “我受伤了,老板不赔我钱,找谁能解决?”今年8月,郎溪县十字镇李村村民陈某情绪激动地来到十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其工伤得不到赔偿的问题。

经询问得知,陈某家里三口人,妻子无劳动能力,女儿在上初中(其家庭系建档立卡贫困户)。今年4月份,十字镇高某临时雇用陈某挖树,陈某在挖树过程中导致腿部受伤,高某支付了医疗费4200元。出院后医生建议陈某休养两个月,陈某要求高某支付其两个月误工费6000元,高某认为误工费过高不愿意支付,且陈某受伤,主要是其干活粗心大意,第二天上班就受伤,自己已支付了医药费,现在还要支付误工费,赔不了那么多,至多进行人道性补偿。双方产生矛盾。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高某解释雇主应承担的法律义务。

考虑到陈某系临时务工,工作日不固定,无法确定其完整的被雇用时间,鉴于此,调解员本着事实和法律依据,参照同工种的当地市场价格,提出了一个合理的赔偿方案,最后,高某同意给予3000元赔偿,陈某表示认可。

近年来,十字镇人民调解组织积极作为,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主动服务“精准扶贫”,对受理的赡养、抚养、讨薪、工伤等纠纷,及时处理、全力化解,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夏志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