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是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的“关键少数”,蒙城县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法治能力评价体系,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助力全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一、多维度覆盖,明确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评价标准
县委组织部、县法宣办、县人社局联合出台《蒙城县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评价标准》,从领导干部学法、考法、用法、述法、主管(分管)部门工作行政复议数及被变更数、主管(分管)部门工作行政诉讼案件数及诉讼败诉数、信访情况、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情况等十个方面评价领导干部,每年一评,一人一档,用评价推动全县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多形式推动,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地见效
一是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蒙城县利用县“干部夜校”邀请省市法学专家,为县委理论中心组(县四套班子),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法治专题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二是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干部任前考法制度,凡提请拟任命人员必须参加法律考试,考试不合格一律不得任命;三是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把每年的12月份作为全县“机关集中学法月”。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宪法、行政法、党纪党规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法治讲座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考促学,建立个人学法档案,形成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四是领导干部季度考法。每季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考法,考试成绩和年度市县考法情况抄送县委组织部,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重要依据,以此提升全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推动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三、多角度考评,确保法治能力评价结果真实有效
一是增加年度考核“述法”专题。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县委主要负责人批示,要求县委组织部把全县领导干部和乡科级领导班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述法”内容,把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提升为述职述德述廉述法“四述”;二是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纳入考评。各单位行政复议和行政复议被变更数,行政诉讼和行政诉讼败诉数纳入对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法治能力评价指标。通过对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复议案件被撤销数和被变更数等指标变动,来评价单位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水平;三是把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作为评价指标。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在重大决策中,法律顾问参与决策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的一项内容,通过法律顾问参与决策,避免行政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减少或杜绝因决策失误给经济、社会发展和公民权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四是把单位信访情况作为评价指标。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单位信访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行政能力的重要指标。若辖区或单位信访人数或越级上访人数比率呈下降趋势,说明辖区或单位法治环境改善,人民群众借助法律途径化解矛盾和纠纷的法治意识在提高。
四、多方位发力,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和法治素养评价体初见成效
一是全县领导干部通过学法考法,法律水平明显提高。全县各乡镇、各单位1560名领导干部建立了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法治能力评价档案,季度考法成绩平均为91.2分。二是全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明显增强。2018年至今,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无一败诉。县政府各部门行政行为经复议被变更数为零。2017年前,县政府各部门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为12.2%,2018年下降到9.3%,2019年下降到7.6%,全县行政诉讼败诉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三是法治蒙城建设水平得到肯定。2018年6月,蒙城县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9年12月,蒙城县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2020年7月,蒙城县被评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四是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显著提升。2020年7月28日,安徽日报以“依法治理,让群众更有获得感”为专题报道了全县法治建设成效。
蒙城县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评价体系,推进领导干部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王凤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