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高空坠物伤人侵权人不明推定全担责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0-09-18 09:43:28

编辑同志:我在小区内行走时被一个空罐头砸中头部,好几个现场目击者能够证明空罐头是从六号楼扔下的,但无法确定究竟是谁家扔的。请问我就医花去的几千元费用该找谁给?

读者:薛夏飞

薛夏飞读者:《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对于该类侵权诉讼,由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你可以起诉该六号楼的所有住户,或者根据物体坠落的力度和位置,确定六号楼的某些住户最有可能抛落空罐头,并起诉这些住户。由被起诉的住户承担自证清白的责任,如证明当时家中无人、窗户安装有防护网等。不能自证清白的住户,则应一起承担补偿你损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