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9月7日,马鞍山市雨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与采石司法所一起,在八六医院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入矫宣告。
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因伪造身份证件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由于之前张某在工地上干活时,腿部受伤住院,因此无法自行前往区社区矫正中心进行入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雨山区司法局经研究决定,对行动不便、自行报到确有困难等特殊情况的,由区社区矫正中心派员到其所住医院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在医院,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首先与主治医生进行交流,确定张某的目前病情和恢复情况,医院方非常配合,并提供会议室进行入矫宣告,随后搀扶张某来到会议室,正常开展了入矫宣告程序。
此次在医院进行的特殊的入矫宣告,是该区司法局在充分学习理解《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基础上贯彻落实的一次实践,充分体现了对矫正对象的人文关怀,在该区尚属第一次。
(雨司轩 萧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