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8月28日,利辛法院召开“打击非法集资,规范民间借贷,优化营商环境”信息通报会,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万学林,刑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张磊分别就该院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案件的审理情况,以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具体举措进行介绍。
自2018年至今,该院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927件,涉案标的额达15.17亿元。近三年来,该院共受理非法集资案件4件5人,已判决结案3件4人并均予以严惩,非法集资受害参与人达700余人,涉案金额达2亿余元。
法官提醒,非法集资犯罪主要涉及罪名有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常见手段有承诺高额回报,编织一夜暴富的神话;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等幌子,编造虚假的项目;租赁豪华办公楼,聘请名人代言,虚假宣传造势;拉拢亲朋好友参与非法集资,利用亲情诱骗等等。故作为出借人,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作为借款人,要尽量将借款数额、期限、利息等问题约定明确,还款时要收回借条或者让对方出具收条,注明某笔借款已经归还。
安徽法制报、亳州晚报、利辛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记者,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金融、工商届代表应邀参加信息通报会。
(通讯员 周伟佳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