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集团公司在国内多地有分支机构,有的有法人资格,有的无法人资格,请问在这些分支机构工作的职工,应在分支机构所在地还是集团公司所在地参保缴费?
读者:黄小丽
黄小丽读者: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当地参保缴费。分支机构有独立法人资格时,其与集团公司之间均系独立的法律主体,应当各自独立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所属职工在各自的注册地参保缴费。
分支机构无法人资格时,在分支机构工作的职工,可以集团公司名义在集团公司注册地参保缴费。分支机构虽然没有法人资格,但有营业执照的,能够作为法律主体承担一定义务的,也可为职工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办理缴费申报;分支机构无营业执照的,不能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参保缴费。但无论在何地申报参保,除工伤保险外,同一职工在同一时间只能参加一份社会保险。
由江苏连云港包庄法庭李茜、连云港律师李德勇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