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10月22日一大早,舒城县人民法院收到一封来自于上海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胡感谢信。在信中,该公司对该院杭埠法庭全体干警放弃业余休息时间,通过诉前调解,促成被告向其支付代理佣金及违约金共计85万余元表达了感谢。
7月20日,舒城法院杭埠法庭工作人员收到上海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的诉状,起诉舒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向其及时兑付委托销售的代理佣金共计85万余元。当时,该法庭正在审理其他关联案件,但是考虑到杭埠镇是舒城经济开发的重镇,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避免因诉讼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法庭积极引导上海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进入诉前调解阶段,并联系舒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相关负责人,希望通过为双方牵线搭桥的方式协商解决此事。
联络上双方当事人后,杭埠法庭积极跟进,协调双方进行主动沟通,尤其是在账目、票据等问题上,耐心细致地梳理出双方争议的焦点。在持续数月,甚至十一假期中,法庭的工作人员还在引导双方对账,最终弄清了资金脉络,找到了矛盾焦点。在法庭的主持下,舒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相关负责人积极配合,第一时间将85万余元案款汇入上海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账户中,圆满解决了双方的矛盾纠纷,案结事了。
据悉,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优化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舒城法院把诉前调解顶在前面,辖区内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显著。截至10月23日,该院诉调对接中心受理经济类纠纷1100余件,通过诉前调解成功36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32.7%。
(法治安徽网记者 刘超 通讯员 胡永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