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10月27日,记者从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4月起,亳州市陆续向全国各地救助管理机构邮寄《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亳州籍流浪乞讨人员返乡专项救助行动的函》1931封,已收到反馈滞留在外站的亳州籍流浪乞讨人员47人,目前已全部接送返乡,并协调属地政府落实相关救助政策。
“接送结合”,安全护送返乡。亳州市主动与滞留地救助管理机构联系,详细掌握了解滞留人员具体身份信息、身体健康状况、救助需求等情况;同时与滞留人员户籍所在镇、村联系,与其亲属或监护人提前沟通,妥善做好接收安置准备工作;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移交程序,安全护送返乡,并督促县区进一步核实家庭生活状况和监护能力,尽快落实相关救助帮扶政策,切实做到回得去、留得下、过得好。
“救治结合”,妥善安置到位。按照“一人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原则,已护送返乡的47人中,有26人已享受低保、五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等救助帮扶政策,已将10人送到医疗机构进行医治,正在为8人申办低保、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护送返乡流浪乞讨人员两级包保责任制,由乡镇政府包保到村(社区)、村(社区)包保到个人,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及时发现生活困难、协调帮助解决,了解思想动态、掌握人员去向,确保有人问、有人管、有人负责。
“目前,亳州市救助站仍陆续接到市外救助管理机构反馈滞留在外站的亳州籍流浪乞讨人员信息,将对他们逐一进行信息核实比对,按程序及时护送返乡,落实相关救治救助政策,压实包保责任,持续做好滞留在外流浪乞讨人员护送返乡工作。”亳州市民政局副局长任淑娟在会上表示。
(安徽法制报 法治安徽网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