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某公司欠我单位200万元货款,目前无力支付。在申请法院执行后,我们了解到,该公司在外尚有一笔未到期的债权。请问我们能否要求次债务人履行?
读者:李晓明李晓明读者:执行未到期债权涉及次债务人的权利保护,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为进一步规范民事诉讼活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通知》(法〔2017〕369号)的精神,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或者其他能够执行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原则上应优先予以执行;对于被执行人未到期的债权,在到期之前,只能冻结,不能责令次债务人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