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化解在基层。近年来,涡阳县紧紧围绕“自治有序、法治有力、德治有效”的目标,推进建立自治、法治与德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重要保障。
▶自治激发活力
“我觉得俺庄的集体地不要再承包出去了,应该分到户。”“我不同意分到户,太零散,不方便耕种。”“我认为继续承包给个人比较合适。”10月19日,涡南镇董楼村“村民议事厅”迎来10余位村民,村民们就自然村集体土地是否继续对外承包问题各抒己见。
2019年,董楼村推行“群众议事制度”,把“村民想要的”和“村里想做的”结合起来,形成了“有事敞开说、有事大家议”的机制,完善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使村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在推行“群众议事制度”的基础上,村民委员会还根据村情民意,积极发动村民广泛参与村规民约的修改制定,进一步激发村民参与村务的热情,特别是在婚丧嫁娶的铺张浪费和攀比问题上,让村民自己制定、评判酒席标准,狠刹了攀比之风。“最近几年,村里的变化确实挺大,现在我们都习惯了主动参与村务管理,就像管自家事一样自然。”董楼村村民董玉富介绍。
“村民自治让村民们有了主人翁意识。”董楼村第一书记李松涛表示,村民能够积极参与村务管理,从“要我做”变成“我要做”,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法治定分止争
矛盾化解、村务建设要靠群众参与,更离不开法治的护航。
2018年8月,曹市镇侯桥村孙庄要将集体的16亩土地对外承包,村民代表会议商议并通过,但涉及到合同条款部分,还是特地请了村法律顾问荆坤前来把关。“俺们对法律知识不太了解,有了法律顾问的把关,俺们就放心了。”孙庄村民组组长孙振付说,法律顾问进村后,村民们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凡是法律问题,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找村法律顾问咨询。
近年来,侯桥村依托村法律顾问开展常态化法律服务,每月举办“法治大讲堂”,村民学法热情高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建设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米”,将法律服务送到百姓身边,让法治建设的红利惠及更多群众。
▶德治春风化雨
走进石弓镇神桥村,只见绿荫环水、屋舍俨然,一条特色的法治长廊是村民休闲散步的必经之地。长廊内,普法漫画、法治知识一应俱全。老人们悠闲地下着棋,村民见了面热情地打招呼,村里一派安静祥和的景象。
“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村委会也遇到过难题。”神桥村党总支书记罗平告诉记者,许多村民还保有着在房前屋后堆放砖块、瓦片、柴火的陋习,舍不得扔,又影响环境。村干部多次上门劝说,但效果甚微。面对这一难题,由老干部、老教师、乡贤、村民组长等组成的“乡风文明评判团”发挥了积极作用,他们通过协商共议,评定“孝老爱亲先进个人”“五净一规范示范户”“五好文明家庭”“好儿媳好婆婆”等道德典型,典型引领迎来柳暗花明。渐渐地,经过道德模范的带头整治,村民的生态文明意识被大大激发,村容村貌有了大变化。
自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德治是补充。涡阳县推进“三治融合”坚持齐头并进、协调互补的原则,充分激发广大村民自治积极性,实现乡村治理法治化,提升群众思想道德水平,走上乡村善治之路,实现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周莹莹 通讯员 马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