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11月3日下午,霍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两名二次酒驾的违法驾驶人送至六安市拘留所拘留,在拘留所门前,二男子对自己“任性”行为悔恨不已。
10月19日晚,该大队八中队在与儿街镇开展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当日21时许,民警在对一辆途经查缉点的号牌为皖NQJ8**号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有明显酒驾嫌疑,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仪检验,检测结果为7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网上查询,发现该男子胡某2016年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理过。无独有偶,10月22日22时许,交管大队八中队在城区文峰北路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当场查获一名涉嫌酒后驾驶的违法驾驶人朱某,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仪检验,检测结果为25mg/100ml,后经网上查询,朱某曾在2016年就因饮酒后驾驶被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理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月3日下午,霍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对胡某、朱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2000元,并分别行政拘留10天和5天。
(通讯员 杨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