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日前,霍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将两名二次酒驾的违法驾驶人送至六安市拘留所拘留。
10月19日晚,霍山交警在该县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驾驶员胡某有明显酒驾嫌疑,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仪检验,检测结果为7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网上查询,发现胡某2016年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理过。无独有偶,10月22日22时许,霍山交警在城区文峰北路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当场查获一名涉嫌酒后驾驶的违法驾驶人朱某,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仪检验,检测结果为25mg/100ml。经网上查询,朱某曾在2016年亦因饮酒后驾驶被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理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月5日下午,霍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对胡某、朱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2000元,并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天和5天的处罚。
(姜涛 杨锟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