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子这么快就能解决,多亏了区法律援助中心。”“这么快就拿到了血汗钱,真好。”……常言道:“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群众发自内心的感慨,是对蚌埠市禹会区法律援助中心最质朴的褒奖。
作为“扶贫济弱、匡扶正义”的民生工程,近年来,禹会区法律援助中心打出多套组合拳,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覆盖城乡,组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和农民工维权志愿律师团,案件指派实现“点援制”,将经济困难标准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放宽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大援助”带来大实惠。据统计,今年截至11月中旬,该中心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79件,其中民事330件,刑事149件;办理检察院认罪认罚法律援助案件210件,接待来访、来电咨询1606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45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真抓实干强基础 激发工作新活力
禹会区法律援助中心始建于2009年12月,是我省首批成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其职责是:依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管理和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禹会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一直以来,禹会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探索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全面履行各项法律援助职能。2010年开通了“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形成“半小时法律援助工作圈”;2011年实施案件指派“点援制”,组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和农民工维权志愿律师团,提供专业法律服务;2012年“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工作标准化、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2012年全面强化质量管控,实施质量评估、案件回访、听庭评议制度,启用法律援助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管;2014年在全区建成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网络;2015年在全区全面实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将经济困难标准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放宽到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开始在每年岁末年初集中开展农民工维权专项活动;2017年相继在区法院、检察院、劳动监察大队、残联、工会同级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8个;2018年全新的禹会区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建成,提供咨询、解答、申请、受理的“一站式”服务;2019年建立覆盖全区各村(居)法律援助工作站点36个;2020年完善了执业律师值班制度,实现了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开拓进取求发展 建立工作新机制
2020年10月14日,禹会区法律援助服务大厅一片欢声笑语,受援人费梅(化名)将一面锦旗赠送给法援中心以及援助律师,感谢他们为自己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2019年9月24日,费梅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自身承担次要责任。伤愈出院后,费梅在主张工伤理赔时却遇到了难题,因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维权一时陷入僵局。于是,费梅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禹会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该中心及时受理了案件,并为她指派了援助律师,在援助律师的努力下,费梅最终主张了权益。
▲耐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我们在完成案件计划任务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案件的质量。”禹会区司法局副局长邹德年介绍说。
在案件办理阶段,建立常态化跟踪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四统一”原则,即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由区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审查、统一受理、统一指派、统一监督。在案件指派后,区法律援助中心确定专人负责跟踪办案动态。重大案件承办人分阶段报告案件进度情况,监督承办人员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的阶段性工作,掌握案件推进情况。法律援助中心同时告知受援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对承办人员的服务态度和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反馈意见。对办案不力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实行现场督导,及时拿出解决方案。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疑难的案件,开展案件旁听庭审,全面了解承办人员庭前准备是否充分及能否严格履行受委托人的职责,今年共开展案件旁听庭审案件19件。
建立对重大、疑难案件的研判和案件讨论制度。对受理的案情复杂、影响较大的个案,由局领导、援助中心负责人、资深律师会同案件承办者进行讨论,分析案件法律关系,厘清办案思路和关键环节,确保办案质量。
加强投诉处理和案件回访工作。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规范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工作,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旁听庭审情况评价表》,由承办案件的仲裁员、法官、检察官评价援助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出庭准备及意见采纳情况;安排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对已结案件的受援人进行回访,询问其对案件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填写《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卡》,掌握援助案件受援人满意度和社会效果,促进下一步工作的开展。
▲法援宣传进工地
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为进一步完善全区法律援助衔接机制,全面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禹会区司法局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与公、检、法联动,建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法律援助联席会议,与区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分局定期交流信息,研究对策,切实推动了全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已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48件。
情系百姓办实事 提高工作新效率
法律援助的对象都是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贫弱群众,为此,禹会区司法局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简化程序,降低门槛,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进一步降低服务门槛。为了让广大弱势群体投诉有门,维权有路,禹会区司法局积极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扩大覆盖面,大幅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与此同时,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以及涉及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针对其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将经济困难标准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放宽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开展“三项服务”。一是开展上门服务,为民更便捷。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特殊病患者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安排专职律师或工作人员实行“一对一”上门法律援助服务。二是开展延时服务,惠民更贴心。近年来,禹会区法律援助中心已全面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是对临近下班时间受理的法律援助申请或咨询,经审查符合援助案件受理条件的,或者可以在短时间内予以解答的问题,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自动延迟下班时间为当事人提供服务,直至事项办理完毕。三是开展预约服务,利民更高效。近年来,禹会区法律援助中心推出预约服务,群众只要在所属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申请,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即可申请预约法律援助事项的办理时间。
成绩属于过去,追求永无止境。谈到今后的工作打算时,禹会区司法局局长金芳表示,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机关的关心支持下,继续发扬成绩,总结经验,不断把法律援助这一树立政府形象的民生工程做大做强,让越来越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
杨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