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都说“吃一堑要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必须痛定思痛,认真掂量违法的后果和代价,不过有一位驾驶人,不仅不汲取教训,还二次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
11月15日21时许,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在寿春路桥设卡查缉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时,有一辆轿车行驶过程中突然放缓速度,这不由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怀疑,当行驶到执勤点时,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测,并拦停前方车辆,以防后车驾驶员驱车逃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对其进一步调查发现,驾驶员袁某在2015年9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一大队查获,此次被查已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待着袁某的将是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天的严厉处罚。
(储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