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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刘元某、刘某等18人涉黑案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0-11-24 15:08:56

法治安徽网讯 11月23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淮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元某、刘某等18人涉黑案。该案系淮北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案件最重大、案情最复杂、案卷最多的黑社会性质案件,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诈骗罪、赌博罪、窝藏罪、串通投标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多项罪名。案件庭审采取ABC庭形式,A庭为审判庭,B庭C庭为旁听庭。

公诉机关指控,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起,被告人刘元某、刘某开始纠集一批劳改、劳教释放人员、负案在逃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肆意妄为地进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逐渐形成刘元某、刘某为首的犯罪组织。为了打压对手,确立地位,扩势力,刘元某、刘某等人带领其组织成员有计划、有目的地实违法犯罪活动。刘元某、刘某等人为了增强犯罪组织的威慑力,保障其犯罪行为的顺利实施,网罗了洪祖某、李振某、张志某、董建某等数十名两劳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多次有组织的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抢劫、敲诈勒索、诈骗、赌博、组织妇女卖淫、串通投标、非法占用农地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逐渐形成以被告人刘元某、刘某为组织者、领导者,以洪祖某、李振某、张志某、董建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成员稳定,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并逐渐形成了一些不成文的规定。该组织利用其强势地位在进行暴力犯罪的同时,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以支持其组织活动。该组织暴力倾向突出,有组织地进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甚至采取聚集上百人携带棍棒、管制刀具示威游村等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对当地百姓形成心理控制,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庭审中,法庭依法向被告人、辩护人告知了享有的各项权利义务,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该案除被告人家属旁听庭审外,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淮北市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及其他地市有关部门参与旁听。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并组织控辩双方针对事实部分充分发表了意见,当庭已有10名被告人认罪认罚。由于本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法庭质证、辩论及被告人陈述等法定环节将在后续庭审中依次进行,庭审预计将持续五日。

(冯琳琳 任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