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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显成效
来源: 阅读量:10000 2020-11-26 17:45:14

法治安徽网讯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铜陵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三年为期总目标,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较好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任务。

该院首先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大会,组织领导干部和党员干警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委和上级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落实到具体的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中去。强化责任机制。建立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扫黑办协调督促、检察官落实办案责任”的层层传导、层层负责的责任机制,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对重要工作、重大案件,亲自领办、承办、督办,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该市检察院多次成立工作督导组,检察长、副检察长带队下到各县区院,面对面、点对点督导、指导工作推进和案件办理;该市检察院扫黑办对重大工作部署列出具体详细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将任务和措施分解到各县区院和有关部门并跟踪问效,确保措施、效果、责任到位。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共审查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73件175人,决定逮捕35人,提起公诉39件324人。依法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团伙28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2个,恶势力团伙13个。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完成黑恶案件清结任务。

在专项斗争中,该市检察机关还坚持深挖彻查,推动伞网清除。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一案三查”。两级院均设立专门的扫黑除恶举报箱、网络举报平台。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三长背书”、“三级签字背书”等工作机制,每案实行“是否漏捕漏诉、是否存在保护伞、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三必查。依法惩处“保护伞”。对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帮助完善证据,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涉案财产处置监督引导,注重将“打财断血”要求落实到办案各环节。坚持源头治理,推动行业清源,对办案中发现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行政管理、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逐案分析研判,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并督促做好落实整改工作。专项斗争以来共向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等领域主管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9份。(铜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