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定远开庭审理一起“套路贷”涉恶案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0-11-30 16:11:55

法治安徽网讯 11月20日上午,定远县法院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赵某祥、徐某钰、李某军等4名被告人涉嫌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虚假诉讼、危险驾驶罪一案。县法院院长侯金鹏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雍自明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6月,被告人张某在定远县定城镇成立甲投资公司,并雇佣被告人徐某钰专门开展“套路贷”活动,被告人赵某祥、李某军则参与部分“软暴力”讨债活动。2018年3月,被告人张某、徐某钰、李某军又共同出资注册成立乙商务咨询公司,逐渐形成稳定组织,进一步扩大“套路贷”活动规模,被告人赵某祥则继续参与乙商务公司部分“软暴力”讨债活动。

四名被告人实施“套路贷”活动的基本模式是:先通过“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虚假宣传为诱饵,吸引不特定人前来投资公司借款。

在借款时,投资公司再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借款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翻倍借条、收条及虚假房屋租赁协议,取得借款的同时,投资公司还会扣除相应的保证金、“上门费”、手续费、“砍头息”等各种费用,最终一步步达到以看似合法的借贷手段、占有他人财产的非法目的。如若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投资公司便没收借款人之前缴纳的保证金,并通过强行入住借款人住房、威胁借款人搬家、堵塞锁孔、言语恐吓、叫骂侮辱、张贴大字报、以翻倍借条起诉等手段催逼债务人及其亲属还款。

此次庭审持续了整整一个上午,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后,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今年以来,定远法院以案件清结、黑财清底、行业清源为抓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审判力度,再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攻势,以实际行动,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通讯员 蒋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