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近日,祁门县法院、妇联通过邀请“党员巾帼志愿婚调服务队”,成功化解一起矛盾即将激化的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和谐达成了离婚协议。
2018年元月,女方小美(化名)向祁门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时为避免当事人一时冲动闹离婚,判决驳回女方的诉讼请求。2019年3月,小美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审理后再次判决不准许离婚,女方上诉至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0年5月,女方第三次向县法院起诉,坚决要求离婚。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意见分歧很大。为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县法院与县妇联取得联系,邀请“党员巾帼志愿婚调服务队”参与化解,经过多次心理疏导,双方最终平和地达成了离婚协议。
近年来,针对恋爱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矛盾,祁门县妇联在全县18个乡镇及111个村,组建了 “党员巾帼志愿婚调服务队”,采取“三定”“四联”“五制”服务模式,实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党员志愿服务“345”行动项目,实现“以党建带妇建,妇建促和谐发展”的基层社会治理目标。
“345”党员志愿服务采取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多措并举、多元化解的方式开展恋爱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其中“三定”即 “定点”(有固定的恋爱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场所、家庭宣传教育讲堂等);“定人”(配备专门的恋爱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查员、调解员及指导员);“定时”(每周有固定的调解时间),以此促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家庭、服务发展、服务社会的最优化。“四联”即联法治、联民政、联心理咨询、联教育,合力推进恋爱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五制”即建立宣传引导机制,源头预防婚恋家庭纠纷;建立排查预警机制,有效控制婚恋家庭纠纷;建立联调服务机制,聚力化解婚恋家庭纠纷;建立志愿援助机制,协同化解婚恋家庭纠纷;建立扶贫帮困机制,助力恋爱婚姻家庭纠纷解决。近年来,“党员巾帼志愿婚调服务队”共化解婚姻家庭纠纷120多起,调解成功率达98%。
(通讯员 胡日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