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方法,马鞍山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连续多年调处矛盾纠纷万余件,人民调解逐渐成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主渠道。针对特定行业和领域出现的难点、热点纠纷矛盾,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36个,涵盖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物业等多个行业、专业领域。组建了市县(区)两级人民调解专家库,推行人民调解队伍专职化、专业化,积极吸纳部分退休法官、检察官、法律工作者等具备法律工作经验的同志兼职人民调解员,提高人民调解队伍整体素质。
为适应新形势下解决纠纷的实际需要,马鞍山市司法局协同相关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警民联调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律师调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多个文件,建立健全了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民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构建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3855个,该市定期组织各类型人民调解相关业务培训,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文书,典型调解案例交流学习活动,编印了《人民调解优秀案例汇编》、《“我的调解故事”汇编》等书籍,不断提升了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为培育典型,强化模范表率作用,该市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刊登先进典型的事迹和人物风采。连续多年开展“人民调解优秀案例”、“金牌调解员”评选活动,近四年来,全市共有30名调解员荣获马鞍山市“金牌人民调解员”,52名调解员荣获马鞍山市“优秀调解员”称号。6个集体,16名个人受到省部级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