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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办理执行款司法为民暖人心
来源: 阅读量:10000 2020-12-03 15:05:21

法治安徽网讯 12月2日上午,涡阳县涡南镇王寅行政村后曹湖自然村村民曹某家中迎来几位特殊的客人,他们为其现场办理领取赔偿款的相关手续,让曹某倍感温暖。

2019年杨某醉酒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涡阳县真源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东侧路段处,因逆向行驶,与曹某乘坐的自东向西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相撞,造成曹某及同乘人员受伤和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其中曹某伤的最重,经司法鉴定构成二级伤残。

杨某赔偿了曹某大部分医药费及赔偿金,并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经查杨某所有的小型普通客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有交强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后曹某向涡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援中心指派安徽瀛皖天静律师事务所胡继勇律师作为曹某的代理人,就交强险部分提起了民事诉讼,涡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支持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曹某120000元。

判决生效后,涡阳县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考虑到曹某行动不便,指派专门人员提前预约了涡南镇司法所和法援律师一起专程赶往曹某的家中,为其现场办理领取赔偿款的相关手续。

天寒心暖,遭遇车祸的曹某,从这起案件的处理中,感受到涡阳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热情,感受到涡阳县法律援助中心扶危助困的温暖,感受到法援律师的无私奉献。

(安徽法制报 法治安徽网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