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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跑滴滴起纠纷 一男子持刀寻衅滋事被判刑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0-12-04 10:00:01

法治安徽网讯 11月17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某寻衅滋事一案。法庭对被告人张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9年底,被告人张某某因从事滴滴跑车业务与被害人朱某某发生纠纷,张某某对朱某某心存怨恨。2020年6月30日7时20分许,张某某驾驶小轿车(事前用双面胶遮住车牌号)到吾悦华府一期等朱某某,后朱某某开出租车从小区出来,其尾随朱某某到渡江路学子推拿对面路边时开车逼停朱某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刀,拉开朱某某车门,为防止她报警抢走其手机,一手拿刀一手封住朱某某衣领,将其拽到旁边巷道,期间威胁朱某某不要报警,并威胁恐吓朱某某,后经朱某某劝导,将手机返还并携刀开车离开。

案发后,被害人朱某某对张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借故生非,持凶器追逐、拦截、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庭审中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其在案发后获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其上述具体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并无不当,应予采纳。同时采纳辩护人与此相关的辩护意见,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通讯员 胡芳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