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今年以来,旌德县司法局认真履行政府行政复议职能和行政出庭应诉职能两类授权,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层级监督的优越性,通过行政督查等多渠道化解行政争议,积极向江浙沪看齐,借鉴先进地区复议案件审理标准,努力营造三省一市一体的法治环境。
该局常态化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12次、开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70余人次、全县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1700余人次,举办行政案件旁听庭审等活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出台《旌德县组建法律服务团实施方案》,组建全县法律服务团,确保决策主体、程序、内容合法。加强合法性审查,今年来共审核各类文件、协议40件,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清理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等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围绕县城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及新建垃圾焚烧项目,5名村民代表附近村庄2000多村民提起行政复议,要求另行选址。经分析案情,垃圾焚烧项目处在选址规划听证阶段,属过程性行政行为,不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为化解群体性矛盾,与县信访局沟通,通过领导信访接待日,引导群众合法反映诉求。县委书记亲自接访,考虑村民合理诉求,决定关闭垃圾填埋场,新建的垃圾焚烧项目另行选址。
另外,该局出台《旌德县组建法律服务团实施方案》,组建全县法律服务团,确保决策主体、程序、内容合法。依托现有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体制,将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调解有效对接,强化政府与信访、法院、检察院的协作互动,形成合力化解行政争议的良好氛围。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查,促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法制审核制度落地落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明显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
(梁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