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发展理念,和县检察院在工作中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抓好长江干线和县段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和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和县辖区内金固码头连锁块预制厂对防洪安全以及长江河道和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该厂生产经营中造成长江沿岸土地大面积硬化、植被遭受破坏,对长江沿岸周边环境保护造成不利影响。和县检察院及时履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立案调查并向和县水利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
和县水利局收到和县检察院诉前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手对相关情况调查核实,确认情况属实后,开始着手实施治理,目前已经拆除砂石粉碎机2台套,航吊车29座,小型水泥搅拌站3座,罐体13个,江边防风网长500米,水泥杆95根,运出砂石42000吨,废钢全部运完,活动板房全部拆除完毕,场地和道路硬化破碎达129400平方米。在原硬化路面及设施拆除后对场地进行整理,栽植草坪和树木,已植树16200棵。
(杨静平 卢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