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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盗窃多组电瓶车电瓶被判刑
来源: 阅读量:10000 2020-12-24 15:08:44

法治安徽网讯 短短一个月,在同一地方盗窃电瓶车、电瓶等多达8起。11月30日,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对该起盗窃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未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螺丝刀1把、电动车1辆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所退赃款3990元依法予以追缴。

4月24日,在马鞍山市开发区某公司门口空地附近,张某使用螺丝刀拆解电瓶车及接线的方式,盗窃被害人何某所有电动车内的一组原装电瓶。经马鞍山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该组电瓶价值人民币365元。

随后,在4月24日、4月28日、5月8日、5月14日、5月18日,张某相继盗窃了一辆电动车及7组电动车电瓶,经马鞍山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电动车价值人民币1441元,7组电动车电瓶价值人民币2184元。

5月20日21时许,准备再一次作案的张某被群众当场抓获,民警到达现场后,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 姚浩 法治安徽网记者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