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12月15日,被执行人柳某某听说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近期集中开展的“凌晨行动”,害怕被拘,主动联系法院执行干警,偿还了部分执行案款,并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柳某某因购买钢材欠付严某某货款30080元并出具借条,后经严某某反复催要,柳某某一直未支付货款,严某某遂向雨山区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柳某某承诺以分期方式偿还欠款,但之后并未按协议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柳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控,但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一直推脱自己经济困难没钱支付货款,当执行法官电话告知柳某某,如果确有困难,可以帮其与申请人沟通分期还款,但柳某某仍拒不履行,法院便告知其将会面临被拘传。恰巧,12月11日,柳某某在新闻媒体上看到法院开展的“凌晨行动”后,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便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希望能与申请人达成和解。
惧于法院强大执行力的威慑,柳某某主动来到法院,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最终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答应在2020年12月底前偿还申请人4000元,剩余款项自2021年1月起每月偿还申请人2000元直至还清为止。
(通讯员 杜瑾 法治安徽网记者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