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12月18日晚,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辖区内荆山镇307省道新汽车站路段开展统一行动,重点查处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22时许,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该路段时,驾驶员拒不配合执勤民警检查,反而加大油门,前撞后倒,加速逃窜。民警示意停车,其不予理睬,在逃窜至城西村宏远小学处,因慌不择路撞到路边电灯杆,照成车辆损坏,才被迫下车,随后被闻讯赶来的民警控制。民警现场发现该驾驶员身上散发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81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民警立即将其带至医院抽血,该驾驶员方大呼后悔。
(通讯员 胡春杰 赵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