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近日,27名农民工将两面印有“尽职尽责,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蒙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的手中,感谢执行干警为他们讨回自己的“血汗钱”。
2018年7月,原告陈某、孟某等27人为被告刘某承建的许疃镇西村民房建设工程提供劳务,从事建筑工程工作,工程结束后,经共同结算,刘某尚欠陈某、孟某等27人工资合计4万余元,后27名工人多次催要,刘某拒不支付。
2020年1月,陈某、孟某等27人将刘某诉至蒙城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陈某、孟某等27人工资4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陈某、孟某等27人向蒙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民工工资,社会关注度高,为了让农民工在春节前拿到工资,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刘某联系,并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向其说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法律的强大威慑和执行干警耐心劝导下,刘某将4万余元执行款汇至蒙城县人民法院账户,陈某、孟某等27人从法院领取到了工资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王赛赛 安徽法制报 法治安徽网记者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