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12月19日凌晨2时许,霍山县公安局水上治安大队在东淠河夜间巡逻时、当场抓获用橡皮船下网捕鱼的管某,查获捕鱼用橡皮船1只,渔网2条和渔获物50余斤。当日10时许,一同参与捕鱼的叶某也被传唤到案接受调查。该2人都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愿意接受处罚。
近年来,霍山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东淠河段环境的治理,将东淠河段划为禁渔区实施全年禁渔。从今年9月下旬开始,霍山县公安局水上治安大队和该县水上执法局实行联合执法,在沿东淠河3个乡镇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宣传标语、利用宣传车、巡逻艇,发放《致全县人民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气氛,使全县人民自觉遵守“禁渔令”。10月下旬成立了白天、晚上2个工作专班。全天候对东淠河段进行管控,使东淠河段水上治安秩序得到了根本好转。该案的查处,对常年在东淠河以夜幕为掩护实施捕鱼的人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有力地维护了全县水上禁捕管理治安秩序。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通讯员 姜涛 法治安徽网记者 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