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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一男子网恋诈骗获刑四年半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0-12-30 10:37:27

法治安徽网讯 12月23日,祁门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罪案件,被告人孙某犯诈骗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9月10日,被告人孙某通过微信加胡某为好友,并告知被害人胡某,说是通过某婚介网认识她的,并谎称自己叫“吴某某”,是黄山市屯溪区人,家中开烟酒店的,想和胡某谈男女朋友。双方发展为恋爱关系后,自2018年9月至2020年2月,孙某虚构筹钱放贷、给朋友帮忙开销费用等理由从胡某处骗取人民币共计146589元。

2019年11月,被告人孙某通过某相亲网发消息给陈某,加陈某为微信好友,孙某谎称自己叫“孙某某”,在上海跟别人合伙做酒店经营管理,为了照顾父母才回到黄山发展。2019年12月初,双方见面后进行交往。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孙某虚构投资房产、做生意亏本、偿还债务利息等多种理由从陈某处骗取人民币共计103435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根据犯罪情节,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唐欢 通讯员 章芳 程海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