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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法院联动参与司法救助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1-01-08 09:31:16

法治安徽网讯 “我通过亲自参与,见证了人民法院对特困申请执行人的司法救助,缓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2020年12月25日,受邀参加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活动的全国人大代表陈先志说道。

2016年,黄某乘坐丈夫王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与曹某驾驶的中型自卸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黄某受伤,其先后在多家医院救治,花费医疗费用100余万元。后经司法鉴定,黄某为一级伤残,呈植物人状态,完全护理依赖。由于双方在医疗费用方面协商未果,黄某丈夫遂诉至金寨县人民法院。金寨法院作出判决,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应赔偿42万元,曹某及其驾驶车辆的登记车主颍上县某运输公司应赔偿138万余元。后保险公司主动履行,但经执行后,曹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运输公司在支付了12万元后也无力履行,案件陷入执行不能。王某被迫借债为妻子治疗,导致家庭极度困难,于是请求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助。

考虑到黄某面临的实际困难,金寨法院遂向六安中院报请给予救助。为充分体现司法救助理念,六安中院决定给予黄某司法救助金5万元,之后在法定救助额度内再度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给予黄某司法救助。

为了将救助款尽快送到申请执行人手中,12月25日,六安中院执行法官和受邀见证执行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一行直接来到黄某入住的六安市中医院病房,现场为其办理救助款领取手续。

据了解,今年以来,六安中院通过积极申报市级和省级司法救助资金,已累计救助16人,目前已发放到位救助资金76.71万元。

(通讯员 窦祖超 汪坤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