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查处一起肇事逃逸案件时,惊奇地发现,肇事车辆竟然消失了。民警抽丝剥茧,最终找到了肇事车辆。
1月10日凌晨1时30分许,金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江店执勤中队接110指令称,在新城区玉博园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男子被小型汽车撞倒受伤严重。接警后,中队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此时,伤者已被120急救车辆送至医院,而肇事人与肇事车辆均不在现场。
事不宜迟,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组人员勘查现场,询问现场知情群众,一组人员前往医院询问伤者,寻找肇事车辆和肇事嫌疑人。通过调查,当日凌晨3时许,办案民警在肇事嫌疑人闵某家中将其抓获。在民警反复的询问中,闵某对自己的驾车撞人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8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闵某带至县中医院抽血。
当民警询问肇事车辆现在何处时,闵某表示自己在发生事故后,就匆忙下车离开了,车辆也没熄火,自己确实不知道车在哪。
找不到车,意味着将给案件的定性增加难度。办案民警经过多方调查和彻夜寻找,当日10时许,办案民警最终在新城区惠民家园小区停车场发现肇事车辆。肇事车如何离开案发地的呢?这时,酒醒过后的闵某供述,事发当晚,他隐约向朋友吴某说过自己开车撞人了。根据这一线索,办案民警找到闵某朋友吴某。据吴某交待,当晚事故发生后,确是其将肇事车开走的。民警将吴某传唤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结果为2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1月9日18时许,肇事嫌疑人闵某与几位朋友在某饭店吃饭,席间,喝了不少白酒,酒足饭饱后,闵某与吴某相约至一家酒吧玩耍,期间,闵某独自回到住宅小区取车。次日凌晨1时许,闵某独自驾车沿新城区长江河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玉博园酒吧门前路段时,将正在路边行走的玉博园物业保安朱某某撞倒在地。事故发生后,闵某弃车逃逸,躲进路边的公共厕所,遇到一起喝酒的朋友吴某,他告知吴某自己开车撞倒人了,让其去看看情况,随后便匆匆离去。不一会,吴某来到事发现场,被撞的朱某某,在路过群众拨打120急救电话后被救护车带走,现场只剩下没有熄火的肇事车辆,醉醺醺的吴某便钻进车里驾车离开,将车开到其居住的新城区惠民家园小区路面停车场。
目前,吴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管部门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闵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肇事逃逸,被金寨县公安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该起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值得庆幸的是,伤者朱某某经过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
通讯员 徐进 胡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