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近日,金寨县公安交警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对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车辆进行严格管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月2日,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联合检查组,在六武高速公路金寨下道口设置检查卡点,14时许,一辆皖N**613号轻型厢式货车从高速路口驶来,交警在对其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时,驾驶员叶某眼神闪躲,神色慌张,不敢直视交警。叶某的异常神态,令执勤交警觉得有问题,遂对车辆进行了仔细检查,并责令驾驶员叶某打开车厢接受检查,车厢打开后,交警发现车厢被改装,加装了储油罐、加油机等加油设备。在交警的质问下,该车驾驶员叶某承认其从事非法运输、经营成品油。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月3日15时30分许,一辆皖N**586号轻型厢式货车由叶集方向往金寨方向行驶,在梅山湖路检查卡点,交警在对其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厢中装满了烟花爆竹,在对该驾驶员潘某云进行检查询问时,发现该车没有运输危险物品资质,属非法运输。目前该案已以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
(通讯员 龚勋 漆先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