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丈夫驾车被人追尾后,考虑责任在于对方,而自己着急赶路便驾车离去。对方司机因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法院近日却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我丈夫赔偿对方家属损失。请问这是为什么?
读者:刘莉莉
刘莉莉读者:《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与之对应,虽然事故源于对方司机追尾,但并不能否定已经发生交通事故,你丈夫在事后一走了之,尤其是明知对方司机伤势严重并导致对方司机因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明显具备逃逸的构成要件,且必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